固定资产贷款是建设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固定资产项目投资的中长期本外币贷款。包括 基本建设贷款和技术改造贷款欠款和技术改造:基本建设贷款是指用于有权机关批准的基本 建设项目的中长期贷款;技术改造贷款是指用于有权机关批准的技术改造项目的中长期贷款 。
对象
凡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均 可向建设银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
申请条件
借款人向建设银行申 请流动资金货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外汇管理政策和建 设银行的信贷政策。已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借款信誉良好,具有按期偿付本 息的能力,原应付货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按期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贷款人认可的偿 还 计划。除不需要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外应经当地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除 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的股本权益性投资总额不超过其净资产总 额的 50%。法人客户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符合有关规定要求。企业生产、经营正常,资金使用合 理,财务制度健全。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证》(仅限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实施贷 款证制度的地区)。建设项目具有权部门批准的项目建议书、论证通过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初步设计、开工报告。项目资本金比例不得低于20%。配套资金来源明确并有保证。采用的 工艺技术、设备先进、适用。配套措施落实,所需原材料、燃料、动力有可靠来源,三废治 理、环保措施能够落实,项目竣工验收后能正常生产。产品适销对路,在国内外市场上具有 竞争力,经济效益良好,还本付息有可靠的资金来源。新建项目必须实行项目法人制。
操作程序
1、申请。客户向银行提出借款申请并按银行要求提供申请材料。
2、签订合同。如银行进行调查和审批后认为可行,则客户将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 合同等 法律性文件。如银行认为不可行,则将客户申请材料退还。
3、落实担保。客户签定借款合同后,需进一步落实第三方保证、抵押、质压等担保。并 办理有关担保登记、公证或抵押物保险、质物交存银行等手续。
4、贷款获取。客户办妥发放贷款前的有关手续,借款合同即生效,银行即可向借款人发 放贷款,借款客户可按照合同规定用途支用贷款。
5、还款。按用途实际期限,贷款即将 到期时,借款客户应筹集资金以按时归还银行借款。
期限和价格
基本建设贷款期限,小型项目最长不超过3年,重点 、大中型项目最长不超过8年。技术改造 贷款期限,限上项目一般为5年,最长不超过6年,限下项目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实 际贷款期限根据项目评估结果确定。
价格按照人民银行有关中长期贷款利率管理规定执行。 |